各有關單位:
根據(jù)《深圳率先打造美麗中國典范 2022 年工作要點》《深圳市噪聲污染防治行動方案(2022—2024)》等工作部署,進一步發(fā)揮科技創(chuàng)新在噪聲污染防治支撐引領作用,我委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噪聲污染防治技術征集工作,編制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推廣目錄清單,并將相關技術擇優(yōu)反饋相關主管部門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技術范圍
噪聲污染防治技術征集范圍包括:城市軌道交通和鐵路、公路交通等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;電力生產行業(yè)與輸變電系統(tǒng)噪聲控制技術;冶金、建材、化工等行業(yè)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;新型吸聲材料、阻尼材料、隔聲門窗等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;噪聲與振動預測等環(huán)境規(guī)劃設計技術。
二、征集條件
1.提交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別合作區(qū)內依法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(yè)單位;
2.所申報技術產品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產權明晰;
3.若涉密技術產品,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(guī)定,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,確保涉密信息安全;
4.已申報我委2021年噪聲污染防治技術征集的技術產品,近一年若無重大技術創(chuàng)新的,請勿再報送;
5.所申報技術產品須符合國家質量、安全、能耗、環(huán)保等方面的標準和要求;
6.技術產品具有先進性、創(chuàng)新性,工藝成熟、經濟合理,實用性強,具有推廣意愿和應用前景,可帶來良好的經濟、環(huán)境、社會效益;
7.已有連續(xù)正常運行一年以上的成功應用案例。
三、申報材料
1.申報單位應填寫《深圳市2022年噪聲污染防治技術征集表》(以下簡稱《征集表》)并加蓋公章。
2.申報單位可提供以下證明材料:所申報技術產品獲獎證書;其他可以佐證所申報技術產品性能水平、應用效果、推廣前景、市場競爭力、投資回收期、使用壽命等相關情況材料。
四、相關要求
1.各單位報送數(shù)量最多不超過5個;
2.各單位對填報內容真實性負責,相關技術不涉密、無知識產權等法律糾紛;
3.請各單位于2022年07月22日前,將《征集表》的可編輯文檔和加蓋公章的掃描文檔、證明材料的掃描文檔打包發(fā)送至電子郵箱:fangyz@sticmail.sz.gov.cn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深圳市2022年噪聲污染防治技術征集表
深圳市科技創(chuàng)新委員會
2022年6月20日
(聯(lián)系人:方先生,電話:88101463)